五、 付款方式:供应商供应的苗木同采购人要求一致,运抵指定地点全部栽植完毕并经初验合格,付款80%;栽植完六个月后,经甲方检查验收栽植质量,存活率达标95%以上的付苗木价款的100%,若存活率不足95%,则按比例扣减苗木总价款。 六、 评审原则:届时询价小组将根据符合采购需求、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所报包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商。 七、 报名日期:2010 年10月12日至2010年10月13日。 八、 询价文件售价:150元/份,售后不退。 九、 请商家报价时,必须提供以下资料,若未提供则作为无效报价: 1、 有效的育苗许可证、种苗经营许可证、国地税务登记证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(加盖鲜章的复印件交验原件) 2、 售后服务承诺 3、 报价单 十、 报价人须知: 1、 必须是合格的供应商:必须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的第二十二条规定。所报价包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。 2、 必须按规定填写,并加盖公章、法人印鉴,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,以单价为准。供应商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,采购方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。苗木的总价应包括交货前及售后服务的所有费用:即总价须包括运输、栽植、管护等。 3、 报价人可以选择对任何一个包进行报价,也可以选择对所有品目都进行报价,但必须对每个包的所有货物都进行报价,且所报价包必须在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。 4、 报价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人的预算,否则为无效报价。 十一、 报价送达时间及方式:请用信封密封好、并在缝口处用封条密封后,加盖公章,于2010年10月15日 10时0分前专人报送县政府采购中心,超时概不受理,拒收传真。 十二、 报价开启时间及地点:2010年10月15日10时0分,仪陇县财政局办公楼会议室。 十三、 报价保证金:报价供应商须交5000元报价保证金。未成交供应商的报价保证金在确定成交供应商后5个工作日无息退付。 十四、 履约保证金:成交供应商必须按合同金额的10%交履约保证金,履约完毕经验收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。